6月10日,省国资委副主任韩绍安、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张光一行到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对法治国企建设工作进行督导。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邹武装出席督导会议。
张光首先通报了监管企业总体法务工作开展情况及陕西有色金属集团的情况。集团公司董事霍学杰、助理总法律顾问张俭汇报了陕西有色金属集团法治国企建设工作情况。
邹武装代表陕西有色金属集团欢迎韩绍安一行的到来,感谢省国资委对集团法治工作的关注。他表示,下一步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重点抓好制度落实、问效问责、汲取教训、提升法治国企建设水平和案件管理水平等工作,力求抓严、抓实、抓细。
韩绍安对陕西有色金属集团的法治国企建设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相关责任,把该项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集团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或相关会议要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安排法治工作,定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好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进一步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专职的总法律顾问,将体系建立起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机制,做到有专门机构、有专业人员、有制度、有激励、有约束;三是千方百计化解重大案件,切实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要以法律案件为抓手,一方面实现存量、数量的双下降,增量要严控,另一方面从源头上下功夫、想办法,将风险关口前移。要做到底数清、工作实、方法新、目标明;四是要加强合规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与业务的融合,从源头上加强治理,从根本上防范企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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