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率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组到陕西有色金属集团检查调研。
陈竺一行首先来到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展厅,观看了企业宣传片,听取了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邹武装有关集团公司历史沿革、组织架构、产业板块、综合实力、科技创新、发展愿景、社会责任等情况介绍,并饶有兴致地查看了万米级深潜器钛合金载人球舱、核反应堆燃料包壳等创新产品模型。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邹武装汇报了陕西有色金属集团贯彻实施企业破产法有关情况和企业破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他表示,陕西有色金属集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特别是在涉及企业破产方面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对企业破产法各项规定、程序的学习领会和贯彻实施,依法开展了有关工作,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
座谈交流中,检查组成员详细了解了集团公司已申请破产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特别是企业性质、生产特点、资源状况、职工安置、资产变化等情况,提出了贯彻实施企业破产法、做好法律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副主任委员刘新华、委员欧阳昌琼,全国人大代表邵俊杰、曹仁贤一同检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小燕,秘书长文引学,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小卫、省国资委副主任杨爱民等陪同。陕西有色金属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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