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规范
1、着装配套得体,夏季原则上着浅色短袖衬衫、深蓝(黑)色西裤(套裙)、深色袜子、黑色皮鞋,其它季节原则上着浅色长袖衬衫、深蓝(黑)色西装(套裙)或者带领外套、深色袜子、黑色皮鞋,保持衣装整洁,皮鞋干净。
2、不得着无领衣服及其它奇装异服,不得披衣、挽袖、卷裤腿,不得穿拖鞋、凉鞋、运动鞋,不得戴帽子。男士不准穿背心、短裤;女士不准穿无袖、露背、领口过低的上衣和超短裙。
3、发型应保持整洁、清爽,杜绝头发脏乱、发型发色怪异。男士发长以不盖耳部和不触及衣领为宜,不烫发,不剃光头,不留长发,不蓄胡须。
4、讲究个人卫生,不蓬头垢面,不在身体裸露部分绣纹身,仪态自然得体。女士可施素雅淡妆,但不浓妆艳抹,配饰得当,不佩带过于耀眼、夸张饰品,不涂抹艳丽指甲油或留长指甲。
5、在集会、礼宾、涉外活动和赴基层一线开展工作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保护和规范着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