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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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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8/9/25 17:29:05|作者:管理员|人气:8301

各单位:

集团公司2018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这项评审工作,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有色系统未设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集团公司各权属企业,参评人员为2018年12月31日前专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正式员工。参评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工作岗位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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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在规定申报时间已达到退休年龄,无论是否办理退休。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3.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集团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6.离开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重新回到该岗位不满1年,不得申报该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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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二)专业技术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条件(以下学历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后取学历在年限要求上等同于统招学历)
1.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满2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后,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4年,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获得大专学历后,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4年,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4.获得中专学历后,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满5年,并从事本专业工作13年以上;

(四)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1.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担任企业的技术骨干,符合申报工程师其他条件的人员,可将原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增加3年破格申报。符合认定的助理工程师而未认定的本科统招生,在原年限要求上增加1年破格申报。
2.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申报:
(1)个人获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个人获得市(厅)级三等(县区级二等)科技奖励(获奖证书有署名);参与市(厅)级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和立项书有署名);
(2)在当地(县域)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着名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产品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获奖证书有署名);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4)在抢险救灾活动中表现突出,参与解决了技术难题,有县区级政府文件表彰;
(5)参与完成我省有关工程专业的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起草和制定;参与完成某项填补我省专业技术领域空白的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6)获得发明专利1项(为前三完成人)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完成人)。
(五)论文与工作总结

申报人在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参评技术类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要求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完成。如提供未发表的论文,按照论文的标准格式打印;如提供发表的论文,提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内容:封面、目录和本人论文正文);

2.取得助理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工作总结重点为任助理期间的工作经历、现从事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等。

三、申报材料内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1份并加盖公章(A4竖版);

(四)各种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

2.初级(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持后取学历(学位)参评者,需提供从第一学历开始,每一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持国(境)外学历申报者,必须出具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4.公开出版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封面、目录、正文),提交的著作、期刊、论文等材料须在复印件上标注网络搜索地址;如提供未发表的论文,按照论文的标准格式打印;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各年度考核结果文件或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业务工作总结1份,参评人员根据本人近三年从事的技术及撰写的论著、研究成果,提供综合性的业务工作总结;

8.任现职期间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诚信承诺书》要求个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单位公示情况表》;

(七)《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汇总表》各单位A4格式打印1份,上报电子版。

将(四)—(六)所有复印件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报送评审材料1人2袋,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按照 “报送材料目录”模板根据实际情况认真修改,各单位核对后粘贴并盖章。

继续教育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34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连续5年每人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转换

已取得非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工程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工程师任职资格转换评审。申报程序和材料与其他参评人员一致。

(二)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携带单位申请、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当年批复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等评审会对申报人同时进行职称确认。

(三)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发〔2016〕5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倾斜,对县及县(不含市辖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予以政策倾斜。

基层申报人论文可不做要求,可用专业技术课题、技术报告、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报告、技术创新、专利成果等替代。但报告等的真实性,须由本人签字和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予以认定。

(四)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要求,鼓励各类人才扎根我省贫困地区建功立业,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职称时给予政策倾斜。

五、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对于各参评人员的学历证书,申报单位必须严格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真伪并打印学籍证明,如果出现假学历,立即没收证书并推迟3年申报。

(二)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申报人的工作表现,在逐年考核的基础上,对其任初级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水平、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近3年的个人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至少1次,其他年度为合格或称职。个人申请,单位组织初审,择优申报,最终将每年考核结果及初审意见认真填写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三)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其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成果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将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及《单位公示情况表》中注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内容详实。如需打印,请按照原表格样式A3双面打印对折成册并装订,不得改动表格及内容。

(五)申报材料中的所有表格及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六)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安排退回,逾期不予保管。

(七)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于2018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和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均截止于2018年10月31日。

六、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参评人员因提供虚假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评审答辩,交纳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七、报送材料时间

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0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工程中级评审文件(点击可下载)

 

 

 

陕西有色集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4日